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致力于加速发展家族理财办公室,而经公共磋商后于12月推出的《2022年税务(修订)(家族投资控股实体税收优惠)法案》,实现了重要的里程碑式突破。税收优惠制度以及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SFO)监管框架构成了亚太地区最具竞争力家族理财办公室辖区的重要支柱。
自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20年发布《关于家族理财办公室经营许可要求的通知》以来,公众便一直期待着家族投资控股实体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证监会的经营许可制度规定,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须符合第9类资产管理法规中有关监管活动的特定标准,其中包括证券和期货合同管理,如基金、股票、债券和知识产权等。
管理上述类型资产的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有资格获得集团内关联实体税收优惠政策。关联实体包括拥有完整所有权的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子公司。然而,根据证监会规定,家族投资控股实体不属于“关联实体”类别,即使其是由符合家族关联人士定义的个人持有的。证监会还规定,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必须在香港从事商业活动(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并支付所享受服务的费用)。
因此,家族投资控股实体的税收优惠一直是家族理财办公室非常感兴趣的领域,因为香港是亚洲领先的跨境私人财富管理中心。该项税收优惠适用于所涉香港境内符合条件资产的交易(及其附带交易,最高5%),包括交易所交易商品、存款、证券、期货合约和其他投资产品。
家族投资控股实体必须满足特定要求才能享受税收优惠,例如资产必须由在香港注册的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管理,以及家族投资控股实体的受益人必须是与家族有关联的人。任何有记录证明的家族关系(包括配偶兄弟姐妹的子女)都符合关联人标准。
此外,家族投资控股实体的行政职能(“中央管理和控制”)应在香港执行,且所有核心创收活动必须在香港辖区内进行。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所管理的资产总值须至少达到2.4亿港元,并雇用至少两名全职员工从事创收业务。获得税收优惠所需的最低经营开支为200万港元。
《税收优惠修订法案》还规定,要想获得相关资格,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必须是总部位于香港的私人公司,且完全由家族控股,只向受益人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不得向其他无关人士或实体提供服务。
符合条件的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可以就一个实体下最多50个家族投资控股实体申请税收优惠。若通过统一免税制度规定的资金测试(包括不动产测试、持有期测试以及控股和短期资产测试),家族投资控股实体还可享受香港利得税豁免。但同时,香港税务局也设置了“护栏”,以防止通过离岸往返架构以及将收入转移至家族投资控股实体以逃避税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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