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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第21号及第15号公告,在跨境财富管理领域激起层层涟漪。从律师、受托人到私人银行家、家族办公室,乃至众多高净值家庭,几乎都在重新审视同一个问题:离岸信托是否正面临“穿透”式挑战?它是否还能如过去那样,承载资产保护、税务递延与代际传承的多重期待?

我司香港丰裕信托资深合伙人余亮恒先生接受了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的特别邀请,结合最新发布的深度分析,为大家解读了新政背后的跨境财富规划逻辑。

作为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亚太工商研究所名誉教研学人,余先生长期关注中国内地企业家及高净值家庭在香港及海外资产安排中的信托架构、家族治理与跨境受托安排,以自身多年的实务经验为受托人提供顾问支持。

四重信号,同一方向

公告并非孤立事件。今年早些时候,有报道称部分红筹首次公开招股(IPO)候选企业被建议在上市前拆解离岸持股架构;国务院第837号令为境外投资引入更广泛的监管框架;针对跨境券商的监管行动显示,账户设于境外并不意味着可以脱离内地监管的审视;香港亦在加强共同申报准则(CRS)管理与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的落地。

余亮恒先生指出,这些动向来自不同部门、针对不同法律问题,不应简单视为一场协调行动,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现实效果:离岸法律形式,越来越难以成为追问的终点。现在的问题延伸至:财富由谁提供、由谁控制、谁受益,以及它与中国内地之间千丝万缕的关联。

“瑞士军刀”问题:一个工具被期待做所有事

在余亮恒先生看来,这才是更大的故事。公告暴露的不仅是税务问题,更是跨境规划中长期存在的一种惯性——把离岸信托当作解决一切问题的“瑞士军刀”:传承、保护、隐私、治理、税务、流动性,仿佛一个结构就能包办。

“魔力”从来不在于信托能让税务义务消失,而在于我们期望一个安排能同时化解诸多问题。信托未必失效——是我们要求一个工具承担了太多不同的工作那些让信托真正有价值的职能——分离法律所有权、在创始人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时保持连续性、围绕家族资产建立治理框架——都没有在那个周五下午消失。

所有权不等于流动性

家族财富规划天然聚焦于所有权,但家族活在现金流上,而非股权结构图上。一个创始人可能将价值不菲的企业转入信托,离世后家人却拿不到可用的流动性;一个家族可能账面富裕,却依赖受他人控制的股息,或在错误的时间出售难以变现的资产。所有权规划与流动性规划相互关联,却是两套不同的练习;信托适合承担长期所有权与治理,保险、遗嘱等工具则各司其职。

先厘清事实,再谈规划

应对新规,第一步不应是恐慌性拆除现有结构,而是建立事实:资产由谁投入、何时投入、来源为何、谁是中国税务居民、控制权如何实际运作。部分家族可能在此期间暂停注资;以保留收入递延为核心设计的架构需要重新审视。对受托人、私人银行与投资管理人而言,能否为可能延续数代的架构维护一套完整的信息体系,将日益重要。

结构应当服务问题

信托并未因这两份公告而过时。对成员分散于不同税务管辖区、资产遍布多个司法辖区的家族而言,信托依然是实现长期税务协调、法律风险隔离与受控分配的核心工具。只是它的角色需要从包办一切的“战略”,回归为“工具”:传承问题需要传承方案,流动性需求需要流动性工具,控制权安排需要治理机制。信托可以承担其中一部分,但不应被要求承担全部。当它被赋予明确的角色、与家族真正需要的其他工具各司其职时,它的意义不是减弱了,而是更清晰了。

如今税务透明化已成全球趋势,这并非对信托的“围剿”,而是行业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真正的家族护城河,从来不是某个离岸法域的法律条文,而是家族成员对财富目标的共识与持续调整的智慧。信托不会消失,但它将回归本质——不是魔杖,而是基石。

实用指南与进一步协助

对于希望详细了解21号及15号公告对跨境财富影响的家族和顾问,可参阅我们的《21号及15号公告后的中国关联家族财富规划指南》,包括资产适用性图谱、六种综合规划架构、五问适用性筛选,以及现有信托审视、历史证据整理和税务流动性规划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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