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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税务

为应对近年越来越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以及全球范围内新冠疫情爆发对企业所造成的的冲击,中国国家税务局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与个人的税务负担、支持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恢复提供动力。为了帮助纳税人充分了解、享受到中国政府所提供的纳税红利,我们将相关的税务优惠政策梳理后作出归纳总结,以供您的参考和使用。

 

此期刊将着重介绍有关中国税务局对于各类税种的认定标准和税率的调整及更新,,以便让外国投资者能更了解中国2021年 的最新税务资讯:

 

增值税(VAT)

对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调整:

  • 原来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 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并且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2.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并且年应税销售额≥人民幣8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3.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人民幣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 自2018年5月1日起,新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根据(财税[2018]33号)文件,年应税销售额在人民幣500万元以上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税率的调整: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新的税率如下表所示:

 目前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人民幣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其余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EIT):

企业所得税税率维持25%不变。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享有如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幣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付所得税税率:5%);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幣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付所得税税率:10%)。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幣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人民幣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关税(Customs duty):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将继续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根据税委会〔2020〕33号文件,对883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对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韩国、智利、格鲁吉亚、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进一步下调。

 

印花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Stamp duty, City Construction Tax and Additional Education Surcharge):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国内实行的有关印花税及城建税等优惠政策如下: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IIT):

  • 原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是按月计算,每月起征点为人民币3,500元,税率如下:
  • 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按年计算每月征收,次年再进行汇算清缴。每月起征点调整为人民币5,000元,并增加6类个税专项扣除,专项包括是否有赡养父母子女,房贷,房租,读书进修等,符合条件可以进行抵扣。税率如下:

上述有关税务更新尤其是政府的优惠政策可能会因为政府的即时更新而有所调整,届时请以政府颁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希望通过上述的相关资讯,能令您和您的企业对于在中国投资涉及的税务问题有一定的帮助。如有任何其他关于中国税务的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索取更多的资讯。